项目概况 邓州市中心医院3.0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河南省﹒邓州市)》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响应文件。 | ||||||||||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 | ||||||||||
1、项目编号:2024-10-6 | ||||||||||
2、项目名称:邓州市中心医院3.0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| ||||||||||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 | ||||||||||
4、预算金额:550,000.00元 | ||||||||||
最高限价:550000元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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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采购需求(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) | ||||||||||
5.1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,已落实;550000.00元/年; 5.2服务质量: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; 5.3服务期限:3年; 5.4采购内容:邓州市中心医院3.0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(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); 5.5服务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 | ||||||||||
6、合同履行期限:3年 | ||||||||||
7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 | ||||||||||
8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:否 | ||||||||||
9、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:否 | ||||||||||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 | ||||||||||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 | ||||||||||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: | ||||||||||
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。 | ||||||||||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| ||||||||||
(1)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; (2)具有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; (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若供应商企业成立不足年限的,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); (4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); (5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承诺、格式自拟); (6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书面承诺); (7)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(承诺对象包括企业、企业法定代表人、项目负责人、委托代理人)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,格式自拟,若承诺不实,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; (8)根据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2016]125号)的规定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)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;【查询渠道: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,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,查询时间: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】; (9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(供应商自行承诺,格式自拟); (10)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| ||||||||||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 | ||||||||||
1.时间: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,每天上午08:00至12:00,下午12:00至18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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